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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事者˙家長˙教職員
 
服事信息摘錄
我們對青少年的負擔

 
李弟兄已經分享,如果我們僅僅照顧青少年,保證每年會有百分之十的成長。假如這兩百位青少年中每年有百分之十得救、受浸、長大並在召會生活中盡 功用,這就是一個好的繁增,而這僅僅是作工在我們手中已有的青少年,所以我們對這事相當有負擔。在安那翰的青少年工作開始於1977年三月,李弟兄對所有的聖徒召聚一次召會性的聚會,一起來交通關於兒童工作 ,他說:第一件事是孩子是父母的責任,不是召會的責任。所以,所有的父母必須了解,神給你們這些孩子,你們在主面前的責任就是合適的使他們長大,孩子是神的恩賜以及我們的責任。

聖經非常清楚的告訴我們孩子們是從神給的恩賜。當夏娃生她的第一個兒子該隱時,她說:「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。」(創四1)。在舊約裡,一再地說到兒女是神所賜的(創四1,二一1~2,三十1~2,二三5,四八9,賽八18),甚至所羅門在詩篇一二七篇說:「兒女是神所賜的產業,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。」(詩一二七3)所以我們必須了解孩子們不是一個麻煩,而是祝福。神給夏娃的第一個孩子該隱並不是那麼好,然而她說:「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。」

當我們的孩子們長大並能自己負責任時,他們必須為自己選擇一條他們想走的路。但是當他們在我們手中時,我們就有了責任。如果他們變好,那是主的憐憫,至終的結果是主負責。然而,我們仍然必須面對我們的責任。當然,我們需要主的加力來做這個工作。一面來說:這不是召會的責任,而是我們所有在召會中的弟兄姊妹的責任。我們有召會生活是好的,我們也能幫助彼此,產生責任。當我的孩子小的時候,我與弟兄們交通,他們同意幫我照顧我的孩子,而找他同意幫他們照顧他們的孩子。藉著這種方式,所有的孩子都得到很好的照顧。我們都是人,我們對我們自己的孩子很主觀;有時候,我們太悲觀了,而有時候我們又太嚴格了,有時候我們把他們讚美得太高,有時候又覺他們一無是處,我們需要弟兄姊妹來平衡我們。當我對我的孩子感到失望時,弟兄們鼓勵我。當我認為他們太棒了,弟兄們說:「哦,他們沒有那麼棒!」這是一個真實的幫助。如果我們彼此敞開,我們能夠得到許多幫助。作為父母,我們必須一同來背負這個擔子。

我們有召會生活是好的,我們有一個使孩子們能夠得餒養長大的環境是更好的。美國的社會已經變得非常邪惡又敗壞。我們的孩子在他們年幼時就被擺在這種環境中,那些邪惡的事是我們小時候從來沒有聽過的。你可能不相信,當我在紐約的公立學校讀書的時候,每一間教室都有一本聖經在桌上。那是1940年代的事。每週學校的集會都開放為著研讀聖經。校長讀一部分舊約和一部分新約。在我的學校,三分之一的學生是猶太人。我們從幼稚園到八年級都在同一所學校裡。在我們八年級要畢業時,總是有一位牧師、拉比或執事作畢業致辭。當我1949年畢業的時候,一位衛理公會的執事給我們作畢業致辭,他從邇迦書說: 「要行事公義、喜愛憐憫、謙卑的與神同行。」雖然他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,但是他教導我道德教訓,就是必須行事公義,藉著作對的事並且舉止合宜,封別人有憐憫,並敬畏神;這是在紐約市公立學校普遍的道德教訓。今天的光景是完全墮落了;神被否認、聖經被拒絕。所以,今天我們合適並正確的照顧我們的孩子是比以前更重要了 。

兒女不僅是神的恩賜,而且也是神給我們的一個應許。在行傳第二章,五旬節那天,當彼得開口說話時,所有的人問:「我們當怎樣才能得救?」彼得告訴他們要悔改並受浸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,然後他說:「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,並一切相信的人。」(行傳二39)。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,這應許乃是聖靈的應許。在行傳二章,是聖靈帶領每一個人進入召會生活。這應許不只是在將來有永遠的生命可以逃避火湖;這應許是給亞伯拉罕應許,也就是說,那靈是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。而這是給所有相信並受浸之人的應許。而且這應許也是給所有相信之人的兒女。

 我們的兒女乃是應許的兒女。我們作父母的,必須相信,所有我們的兒女都是有應許的,不管他們看起來像不像是應許的。在召會裡,我認識一個家有四個孩子,兩個男孩、兩個女孩。最小的男孩看起來相當像是應許的,他是一個好男孩,和每一個人都相處得很好。最大的男孩看起來不像是應許的,他總是在打架,他時常惹麻煩,並做錯每一件事。在學校裡,他的成績不好,行為並不令人滿意。這最小的男孩很早就得救,並在青少年時期就熱心傳福音,但當他長大成人以後,他卻回到世界去了。而這較大的男孩,明顯地不像是應許的那個,今天仍然在召會生活中。他們有同樣的父母、同樣的養育、同樣的環境,也接受相同的愛和照顧,但他們長大後卻選擇了不同的路。

 我的重點是不要以外貌來判斷,那看起來似乎較不像應許的,今天仍在召會生活中,而看起來像的卻不在了。我們都需要主的憐憫。這兩個男孩都是應許的兒女,不管他們小時候看起來像什麼,他們是應許的兒女。為著一個頑皮的男孩,我們需要有更多的信心,相信他們是應許的。

 我們不能解釋太多發生過的事,但事實就是事實;我們所有的兒女都是應許的兒女。因此,我們必須是相信的父母,不只為我們自己相信並接受救恩,也要為我們的兒女相信。我們必須相信他們能被帶到主面前,這應許是給他們的。我們必須相信,然後我們必須灌輸這應許到他們裡面。從孩子小的時候,我們就必須讓我們的孩子知道,他們不是凡俗的,他們不像其他的孩子,他們是應許的兒女。

在1977年,有一句話說:如果我們絕對的為著基督與召會,主將會顧到我們的孩子。」結果大部分的孩都到世界裡去了。父母們是如此的「絕對」,以致於忽略了他們的孩子。神的祝福需要我們的配合。神不曾差遣一個天使來救你的孩子,如果妳不盡妳的責任,孩子就不會得救。已過三十年,我曾聽過許多爭論,「什麼是豫定呢?雅各是我所愛的,以掃是我所恨的。」首先,妳不知道誰是雅各,誰是以掃。第二、根據真理和我們的經歷,所有我們的孩子都能得救。他們有應許,且有地位。那一個能在長大後自己選擇服事主,那是另一件事。第三,我們要在神面前為我們自己的孩子向主負任。相信主的揀選是在當你成為祖父時,在我們盡我們的責任把他們正確地撫養長大,做完每一件事之後;最後的結果是在主那裡。

 一旦我們在1977年於實行的路上有改變之後,每一年我們都得著一批清楚得救並受浸的孩子們。只要我們勞苦,他們就得救並受浸。當我們不勞苦時,他們就不會得救,也不曾受浸。你如何順從這事呢?這是神的揀選嗎?我不知道。但我知道在安那翰的召會,我們的孩子事實就是如此。我可以告訴你很多的案例和故事來證明這件事。我們的經歷已經絕對的證明,如果我們在信心裡勞苦,我們的孩子就能被帶到主面前。

 這勞苦有兩個主要的階段。第一個階段是從出生到六年級。事實上,我應該說從出生之前到六年級。我有一個很強的屬靈基礎來說這事,在士師記十三章,當一位天使來到女人這裡,告訴她將有一個兒子,她就告訴她的丈夫瑪挪亞。他問她說:「你有問天使我們將如何對待這將要生的孩子嗎?」她回答說:「沒有,我沒有問。」我們都需要作瑪挪亞。從懷孕開始,我們就必須關心如何對待這孩子。瑪挪亞祈求主再差遣使者來指示他們如何對待那孩子,當那使者再次來到就說:「只讓她作我告訴她的。」當這得兒子的應許賜給他們的時候,使者對他的母親說:「清酒、濃酒都不可喝,一切不潔淨之物也不可吃,因這孩子從出生就要歸神作拿細耳人。」為了生出一個拿細耳人,你必須是一個拿細耳人。這是在對待孩子上第一件需要。我們想要他們成為什麼,我們就必須是什麼。如果我們想要他們為著主,我們必須是為著主的;如果我們要他們被分別並被聖別,我們就必須被分別並被聖別。在士師記十三章,那裡沒有教育孩子的書,也沒有任何的教育專家,只有「照我所吩咐妳的去作」。第一件事是,如果我們想要我們的孩子過一種聖別的生活,我們必須是被聖別的。同樣的,在撒母耳記上,撒母耳的母親也是一樣。謹慎你所接觸,注意你是哪一種人。我們必須放棄世俗的享樂,並接受正確的屬靈食物,使們成為一個正確的屬靈的人。然後我才將能養育出正確屬靈的孩子,孩子能夠為著主的目的成為有用的器皿。所以,我們看見在出生前就開始勞苦的故事。

得救的智慧

 然後,我們有個計劃為著每年的兒童工作,一步一步的往前,這目標是把他們帶到六年級。在六年級我們花一整年的時間帶他們得救並受浸。我們每一年都有課程,提後三15那裡保羅告訴提摩太:「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,這聖經能使你有得救的智慧。」因此整個過程的目標,就是帶他們在六年級時得救並受浸。當然,有些孩子會在六年級之前得救。但我們深深覺得太早受浸對他們並不好。我是八歲的時候得救的,而且我對主的救恩有確定的經歷。我的確相信孩子們可以在很小的時候得救,但主的救恩比僅僅接受神聖的生命廣泛得多。他們需要從許多事上得救。我們盼望到六年級時,對救恩有一個完整的經歷。我們不相信我們只要叫他們呼求「哦,主耶穌」三次,他們就能得救;但對我們的孩子,那可能只是模仿他們所聽到的聲音。我們的確相信呼求主,我們藉著呼求、相信,我們就得救了。但對我們的孩子,我們喜歡引導他們對救恩經過確定的步驟。

我們給六年級的課程前三週是說到神對人的目的,然後我們有四週的時間說到墮落的結果就是罪。然後另有四週說到墮落的結果是死。然後有四週說到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。然後另有四週說到基督的生命點活我們。這是五個月。然後,我們傳福音。你看見,我們有一個很好的豫備。然後,我們有二個月說到如何得救的八方面:四條路是關於罪的,四條路是關於死的。在這八週當中,他們都個別的得救了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假定我正在一個班上課,另一位弟兄和我一起服事,當我在上課時,他就看著這許多張臉和他們的眼神;然後,他注意到那些被某一個點所摸著的人。這裡有一個尚未得救的男孩;課程結束之後,這位弟兄就帶這個男孩到另一個房間去幫助他真實地來接觸主,我們有把握他是真得救了。我們訓練服事者,不要只讓孩子們在一種正式的宗教的方式裡從一些事,我們應該教導他們禱告直到他們摸著靈,或是有海改,或是認罪,或是相信,或是接受。我們所著重的點是他們必須在他們的靈裡接觸主,那麼我們就知道他們是真得救了。

 經過這八週之後,我們為著他們的受浸來預備。我們給我們一些關於受浸的課程,然後,我們在春季帶他們上山參加特會。去年五月,我們帶了88位六年級的上山。大部分,約有三分之二,都還沒受浸。然後我們有所謂的「確認特會」(不是宗教的確認),證實他們有對救恩的經歷。我給六年級約六篇信息,每一篇都超過一小時。他們像海綿一樣的吸收。每一場聚會之後,就有八到十位來謝謝我,並告訴我:「我從來不知道這個點」或「我從未看見這個點」或「我以前轉過這個,但不那麼深刻,直到你說了以後」。在那樣的環境裡,遠離一切事,我們能在他們身上做一個非常徹底的工作。最後兩篇信息是說到受浸,然後我們把他們送回所在地的會所,在眾聖徒面前受浸。 

 去年五月是我們對六年級有過的一次最好的受浸。在那一週當中,每一個人都被服事者拜訪過。服事者引導他們在靈裡禱告並接觸主,也給他們關於受浸的意義進一步的開啟。然後主日早上,一位弟兄再給他們關於受浸的信息。他們真的都豫備好了!他們必須受到合適的訓練,然後我們為他們施浸。我可以再說更多,但這是從嬰兒到六年級十年工作的目標。我們有十年來做這工作,一點一點的、一年一年的,我們朝著這個目標工作。我們工作的目的是要建立人性器皿並為聖靈的來到豫備道路。然後,我們得到一個結果。如果我們耕地,主就降雨;如果我們不耕地,就不會有雨來到。我們必須與主的工作配合,然後,祂的祝福就要臨到我們。這是頭十年的目標 。

<摘錄Gene Gruhler弟兄於1992年10月15曰在安那翰召會交通關於兒童和青少年工作>

 
 

http://tpeyoung.recovery.org.tw/html/servant/servant_M1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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